新闻动态 / news
当前位置是:
建筑施工明火作业控制措施
来源: | 作者:建筑施工明火作业控制措施 | 发布时间: 2024-06-02 | 181 次浏览 | 🔊 点击朗读正文 ❚❚ | 分享到:

林峰脉俞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,公司资质齐全,甲级资质两项:消防工程甲级,装饰装修工程甲级;设计资质:消防设施工程专项乙级,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;二级资质七项: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乙级,建筑机电安装智能化城照工程专业承包乙级;环保工程转业承包乙级,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乙级,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,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乙级,建筑工程总承包乙级、电力设施承装(承修、承试)资质。城市道路照明,建筑施工劳务,消防维保。电力工程用承装修饰资质,机电资质,输变电资质,我们面向全国开消防加盟分公司,欢迎大家咨询13980015715!


建筑施工明火作业控制措施


  1)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安全环境管理部审批,领取用火证,方可作业;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。


  2)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,确需动用明火时,事先向消防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,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,切实保证安全。


  3)生产,生活用火均应经消防安全主任的领导批准,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明火,使用明火时,远离易燃物,并备有消防车器材。


  4)现场设吸烟室,场内严禁吸烟。


  5)加强对电气焊人员的消防知识教育,持证上岗。在作业前办理用火手续,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,看火人员随身携带灭火器具,在焊接过程中不准离开岗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