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闻动态 / news
当前位置是:
建筑工程钢结构材料进场验收一般要求
来源: | 作者:建筑工程钢结构材料进场验收一般要求 | 发布时间: 2024-10-18 | 93 次浏览 | 🔊 点击朗读正文 ❚❚ | 分享到:

林峰脉俞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,公司资质齐全,详情咨询范先生13980015715。我公司是一个专门从事为各行业客户做消防报建验收,开业检查的公司,可为广大消防用户提供专业的消防设计,消防改造,消防施工,消防备案,消防审批,消防报审等服务,同时也能为消防用户提供一站式的消防服务,也可以根据消防用户所需,为消防用户提供专项服务。为各行业解决消防疑难问题,有不懂想解决就找我们,公司拥有专业的消防技术团队,专业的消防知识,丰富的施工经验。

建筑工程钢结构材料进场验收一般要求


钢结构使用的钢材、焊接材料、涂装材料和紧固件等应具有质量证明书,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标准的规定。进场的原材料,除必须有生产厂的质量证明书外,并应按照合同要求和现行有关规定在甲方、监理的见证下,进行现场见证取样、送样、检验和验收,做好检查记录。并向甲方和监理提供检验报告。


钢材表面不许有结疤、裂纹、折叠和分层等缺陷;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、夹渣。有上述缺陷的应另行堆放,以便研究处理。钢材表面的锈蚀深度,不超过其厚度负偏差值的1/2;并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C级及以上。严禁使用药皮脱落或焊芯生锈的焊条、受潮结块或已熔烧过的焊剂以及生锈的焊丝。


钢结构工程的材料代用。由于个别钢材的品种、规格、性能等不能满足设计要求需要进行材料代用时,应经设计单位同意并答署代用文件,一般是以高强度材料代替低强度材料,以厚代薄。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进行扭矩系数复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