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美甲操作区:美甲桌采用防火板材,每张桌子面积≥1.2㎡,间距≥1.5 米(容店员操作与顾客撤离);美甲桌上方安装 “防爆 LED 照明”(功率≤18W / 盏),禁止使用射灯等高温光源;甲油胶、洗甲水按 “色系分类” 存放在壁挂式阻燃收纳盒(单盒容量≤10 瓶,每瓶≤15ml),与光疗灯距离≥1.2 米,收纳盒张贴 “易燃化学品” 警示标识;操作区地面铺设防滑地砖,每张美甲桌配备 1 块灭火毯(折叠后放在桌角,便于快速取用),每日清理桌面残留甲油胶与废弃棉片,禁止在桌下堆积物料;顾客做美甲时,店员需提前告知 “遇紧急情况可立即停止操作,协助撤离”。
美睫服务区:美睫床选用 “可快速移动款式”(带万向轮,锁定装置完好),床间距≥1.8 米,床头距安全出口≤6 米;美睫用胶水、睫毛清洗剂等化学品存放在 “带锁金属小盒”(容量≤50ml),置于美睫床侧面 1.5 米高的置物架上,与顾客头部距离≥1 米;服务区禁止使用明火(如香薰蜡烛),空气净化器选用 “无加热功能型号”,线路穿阻燃套管;美睫过程中,店员需随时留意周边情况,避免顾客因躺卧忽视火情,高峰时段(周末)安排 1 名店员巡视,确保通道畅通。
物料存储区:用钢质防火门与服务区分隔,面积≤5㎡;消毒酒精(浓度 75%)、医用棉片、美甲工具等按 “类型分区” 存放,酒精单瓶≤200ml,总库存≤1L,与棉片、甲油胶等易燃物料间距≥1.5 米;存储区仅配备防爆 LED 灯(功率≤10W),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,墙面张贴 “化学品存储规范”,每月通风 3 次(每次 30 分钟),防止酒精挥发气体积聚;美甲工具(剪刀、死皮推)用酒精消毒后归位至金属工具箱,禁止与化学品混放。
易燃化学品管理:甲油胶、洗甲水优先选 “低挥发性、无易燃溶剂” 类型(符合 QB/T 4816 美甲产品安全标准),开封后标注使用期限(最长 6 个月),过期立即清理;医用棉片、化妆棉按 “每日用量” 领取,剩余部分存放在密封金属盒,禁止散落在操作区;清洁用酒精仅用于工具消毒,使用时远离光疗灯等高温设备,消毒后及时密封瓶盖。
用电设备管控:光疗灯、烘干机每月检测线路绝缘性(绝缘电阻≥0.5MΩ),光疗灯定期清理灯管表面残留胶渍(防高温碳化起火);每 2 张美甲桌共用 1 个防过载插排(额定电流 10A),禁止串联使用,插排安装在 1.2 米高墙面(防顾客碰倒);闭店前,店员需逐台关闭设备电源,拔掉光疗灯、烘干机插头,清理设备散热口粉尘。
Copyright ©2017-2018 蜀ICP备17008118号-1 All Rights Reserved sitemap.xml